这位EB1A杰出人才移民批准申请人经历比较特别,先是L-1转EB-1C失败,后找到赢众海外咨询团队。我们评估后发现申请人资质符合EB1A标准,于是帮助申请人转向了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目前EB1A的I-140已批准。
L-1转EB-1C失败,还可以申请EB1A吗?
递交时间:2023年3月31日
批准时间:2024年1月17日


I-140被拒怎么办?
无论是否正确,美国移民局都可以出于多种原因拒绝I-140。
EB-1C跨国公司高管的拒绝原因可能是由于申请公司无法清楚地证明外国和国内实体之间的联系,或者是其拟议职责未能满足经理或高管要求的工作机会。
EB-2和EB-3拒绝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无法证明足够的支付能力或受益人无法证明工作机会所需的教育和/或经验水平。
然而,I-140被拒,可以有多种解决方案,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要求移民局重新打开申请
提交I-290B上诉到AAO或请求移民局重审或复议
联邦法院起诉
重新申请

来自美国移民局官方网站
写信或打电话给移民局请求重新打开申请
如果补件通知没收到,且I-140刚被拒绝,可以通过给移民局写信或打电话请求重新打开申请。移民局决定要不要打开申请。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没有收到通知是不可控原因导致的,会增加重新打开的机率。
上诉到AAO或请求移民局重审或复议
AAO全称the 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即移民局上诉办公室。上诉、重申和复议都要提交I-290B表格。
申请人应在移民局拒绝申请之日起(不是收到被拒通知的那天)30天内提交I-290B。I-290B的移民局申请费目前是675美元。
一般情况下,AAO应在45天内完成初审,并尽量在收到上诉费6个月内审理完成,但有些上诉案件可能会需要较长的时间。
联邦法院起诉
无论是申请最初被移民局拒绝后,还是上诉到AAO被驳回后,申请人都可以在联邦法院起诉。
一旦起诉,移民局必须在90天内回应,只要找到合适的法律切入点,移民局基本都以批准申请、庭上和解的方式回应,成功率很高。
另外联邦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是4年,所以如果你已经错过30天移民局上诉期,可以尝试这种方式。
重新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为了最终的批准结果,只有符合条件才能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有一点需要考虑,就是重新开始等待美国移民排期。

来自美国移民局官方网站
I-140被拒后常见的方案就是上诉和重新递交,那么到底选择上诉还是重新递交,需要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分析申请人的案件情况并做出最适合的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