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了EB-1A就身不由己!一切行动要遵从米国移民 法规定。但移民官和签证官不是机器,他会有自己的审理倾向和标准。
关于EB-1A申请中能不能换工作的问题,众说纷纭。
有人引述 移 民 法说EB1A申请人要保持“工作范围的持续性”。
也就是说可以换工作,但是必须是相同领域的工作。
也有人说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过程中不要换工作。
从I-140审理和EB-1A面签个环节考虑:
如果你正处于EB-1A的I-140审理阶段,建议不要换工作。因为你的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就都是基于这个雇主平台上的。
在EB1A申请材料中,一定会有你在某某平台工作期间,领导团队改进了某某工艺、主导了某某项目,那么,你可能需要公司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比如收入证明、项目相关资料、合作单位证明等,这些材料需要雇主平台配合。
在EB-1A面签环节,签证官要对I-140材料进行复核,换了工作,甚至换了与EB1A主张领域关系不大的工作,都可能影响结果。
这也是我开篇说的EB1A申请中的身不由己,一切是为了尽可能地避免拒签的后果。
等顺利拿到E11杰出人才绿卡后,一切尘埃落定,想换工作就可以换工作,想要不工作也不影响绿卡。